第149章 不容然后见君子
作者:宅小书   金句制造机,我一手打造最强电台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一开始,很多听众只是习惯性地收听节目,漫无目的,随遇而安。
    反正好听的就用点心听,不好听的内容,就当作催眠曲,帮助自己更好入眠。
    渐渐地,随着顾知书列举案例的增多和深入,一部分人改变了看法。
    他们开始当作乐子来听。
    比如顾知书提及到的以下案例:
    “我们都知道,食铁兽是国宝,虽然在蜀地它好像家家都有饲养,但不要怀疑,它就是国宝,且极其稀罕。
    然后问题来了,假如张三去野外露营,不巧碰见一只野生的食铁兽,并且饥肠辘辘的食铁兽,向张三发起袭击,快把张三咬死了。
    请问,在这种情况下,张三是否可以对食铁兽进行反击,反杀对方,算不算法律中的紧急避险?”
    “好,答案揭晓,运营同事反馈给我,说留言区里很多朋友的答复都是不可以。
    食铁兽是国宝,数量极少,在国外都是极其受到欢迎重视的,怎么能杀死食铁兽呢?
    但是,诸位请注意,食铁兽再珍贵,它也是畜生。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?
    食铁兽是国宝,那我们又是什么呢?
    我们是人,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,人是无价之宝,人永远高于动物。我20天没吃饭了,我快饿死了,看到一只食铁兽能不能吃?
    当然能吃,烧着吃、烤着吃都行。如果没有衣服穿,快要冻死了,把食铁兽的皮剥下来穿在身上,这叫什么?
    紧急避险。
    当然了,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。20天没吃、没喝,下着雪,我就穿着一件短袖,我快冻死了,见熊猫杀熊猫,见东北虎杀东北虎,见金丝猴吃金丝猴,每天吃一只……”
    听众们快要被顾知书夸张的说法给笑死了。
    哪有人这么说话的?
    烧着吃烤着吃都行?那清蒸……咳咳,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食铁兽的肉配什么佐料,是孜然还是胡椒粉,慢着!不能再往下想了,很容易滑入犯罪的深渊!!
    而且,你说紧急避险不违法,还真就以为自己能在野外干得过食铁兽了?
    那可是传说中蚩尤的坐骑!
    是熊!
    食铁兽在野外1v1单挑,还真没怕过谁。
    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,食铁兽的最大天敌,竟然是老鹰!
    当然,不是说老鹰能杀死成年的食铁兽,而是老鹰往往不讲武德,会选择偷家,专门盯着憨态可掬的小食铁兽下手,搞可怕的种族灭绝行为。
    至于人类?
    别说你干不过成年的食铁兽了,真要遇见一只掉队的小萌兽,估计你能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喂它吃,还紧急避险?
    别闹!
    至于东北虎,哪儿凉快哪儿待去吧,如果食铁兽憨厚的形象还具备那么一点欺骗性,让人萌生出能与之大战三百回合的愚蠢想法,面对东北虎……
    你最好期望那是一头不饿的小可爱。
    不过,之所以大家会当作笑话来听,主要还是因为,这种情境会出现的概率,太低太低了。
    你还真以为蜀地的食铁兽路边随处可见呀?
    找个蜀地当地的朋友问问吧!不信谣不传谣!
    至于金丝猴,别说二十天没吃没喝,就算是你吃饱喝足,精力充沛的前提下,你也追不上人家屁股后的一根毛……
    所以基本是当作笑话来听,不具备在现实生活里太多的参考价值。
    但有些案例就不一样了。
    比如以下这个:
    “张三见四下无人,起了歹念,意图侵犯一位独行的女子。
    女子自觉打不过,便假装同意。在推诿的的过程中,女子找准机会,顺势将张三推进粪坑。
    粪坑很深,坑里的张三呼吸困难,拼命往外爬。女子害怕张三上来之后再次行凶,随即朝张三的手猛踩,致使张三掉了下去。
    张三第二次往外爬,又被一脚踩下,直到第三次,张三彻底掉了下去,再没能爬出来。
    大家觉得这名女的行为属于什么?属于正当防卫还是过度防卫?
    有很多人说,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,但踩第二脚、第三脚就是过度防卫。
    狗屁!
    各位把你自己带入一下,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,你踩几脚?我踩了四脚,五脚,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,大家觉得合不合适?
    合适得不得了,只是要特别注意一点,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。
    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就不合适了。
    对正当防卫的标准过于苛求,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、对施暴者的纵容。”
    包括杜夕月、安卉等女性听众在内,听完这个案例都心里暖暖的。
    对张三的死丝毫不感到同情,反而有种多踩两脚的冲动。
    对啊,那些说只踩一脚的人,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,总把现实世界看成是理想化的乐园,充满了各种来路不明的圣母思想。
    张三是你家亲戚?
    你还开始站在犯人的角度去替他们着急人身安全和法律权益了?
    谁知道让张三从粪坑里爬出来,会不会对我实行第二次的人身侵害?
    谁敢下这个保证?是你还是你麻麻?
    所以女孩子遇到被人侵害的情况,不要犹豫,要用最大程度的措施,去保证自己的安全。
    砸石头都不够,最好能把粪坑的顶部再盖上盖,然后拿大石块给牢牢压住。
    让张三见鬼去吧!
    不过,为什么顾知书举的案例里面,犯罪和受伤的总是张三?
    不懂!
    但一点都不影响张三见鬼去!
    “第二十个问题,也是今晚的最后一个互动问题,情况又变得稍微复杂了一点点。
    我让张三到李四家去偷东西,并提前通过种种手段告诉了李四小心点,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要睡得太死,有什么风吹草动记得要注意起来看一看。
    结果李四起来正好看见有个贼偷东西,然后抄起棍棒,就把那小偷乱棍打死。
    那个被打死的小偷正是张三。
    但其实是我让张三去偷东西,也是我故意提醒李四,我就希望张三这个人渣被打。
    所以在这个案例里面,李四负有刑事责任吗?我又会负上刑事责任吗?”
    听到顾知书说这是今晚的最后一个问题,所有听众都收敛了脸上了笑容。
    什么?
    这就最后一个了?
    感觉今晚我还没有听过瘾呢!!
    不是你再多说几个啊,给我疯狂加班啊混蛋!!
    官博底下的留言区彻底陷入疯狂,放眼望去,几乎所有的留言都已经和所谓的互动答题没有任何关系。
    几乎清一色都是在哀求顾知书再多说一点,再多互动一会。
    陈曼和陈乐瑶还有其他工作人员,面面相觑。
    盛情难却!
    最后还是陈曼拍板决定,把最后的选择权,交到顾知书的手上。
    看到曼姐微信发来的消息,顾知书哭笑不得。
    不是,他明天又不是不播了,至于搞得这么隆重吗?
    大半夜的让人加班,简直是惨无人道好伐?
    可随着他自己亲自登上官博,看了几眼,异样的情绪又开始在顾知书的心中荡漾。
    这么多的听众粉丝,在发声挽留,对他而言,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。
    他喜欢当电台主播吗?
    曾经的顾知书,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。
    说不喜欢吧,明明自己读书就是选择了这个专业,小时候也是真心羡慕那些能在电视上给观众播报消息的主持人。
    能够用自己的声音去治愈和帮助他人,属于顾知书小时候的善良和温柔。
    但随着年岁增长,这份善良和温柔好像逐渐被岁月磨平,坐在播音室内,带给他的也更多是煎熬和折磨。
    前世的自己,已经很难再去享受这种通过声音和文化去沟通心灵的感觉。
    一切都变成了工作和任务,播音也成为了一桩纯粹获取金钱报酬的交易。
    失去了热爱!
    哪怕在重生之后,他选择电台主播这条赛道,也谈不上有多少感情在其中。
    都是技巧!
    通过文抄公的手段,来快速积攒名望,以便将来能够兑换财富和自由。
    所以他替曼姐算计,在节目里用诗歌隐晦泡妞,通过各路大神的作品,来为自己的未来铺路。
    对于粉丝这个群体,顾知书也是从一开始的放任自流,到后来有意识地去引导对抗,借网红水军的手,来凝聚提纯。
    生意人的气息几乎钻研到了每一个行为之中。
    但今天晚上,一条条热切的留言,却好像唤醒了顾知书心中还未被彻底磨灭的一点点热爱。
    让他能够抛开生意场上的算计,去单纯地,不掺杂任何情绪地,去享受这一刻的感动。
    一种,单纯来自主播和听众之间,因热爱而凝聚的感动。
    所以,顾知书做出了决定。
    “好吧,大家的留言,我收到了,盛情那却,今晚就额外再多说一点吧。
    在那之前,还是先把刚才的最后一个问题解决,李四打死张三,有没有问题?
    没有!
    张三去李四家行窃,李四发现后,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,打死入室行窃的窃贼,属于正当防卫,没有任何问题。
    那我怂恿张三去李四家行窃,又特意嘱咐李四留心风吹草动,所以张三的死和我有没有关系?
    很多人争议的点在这里,是,我是怂恿了张三,我也提醒了李四,但我全程都没有动手呀。
    我都甚至没有出现在案发现场,这也能跟我扯上关系?
    我只不过是用了三十六计里面的借刀杀人而已。
    但是,请注意,还真就和你有关系,除非你能保证,从头到尾,李四都没有把你供出去,否则一旦关联起来,你就是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    大家在做任何决定之前,一定要谨记一个法律原则——
    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不正当行为中获利。
    哪怕是没有直接动手,只是利用了别人的正当防卫权力,这也是不被允许的。”
    听众们听完,忽然都有点沉默下来。
    他们好像在这一刻,都听懂了顾知书话里的含义。
    是一种劝诫,更是一种善意的提醒。
    学习法律,了解法律,不是让大家去利用法律,去钻法律的空子。
    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不正当行为中获利!
    无论是张三的案例,还是瓦格雷夫法官和雷切特带来的教训,都足以让人警醒。
    “我刚才所说的所有案例,都来自于深夜宇宙里面一位我很尊敬的法学教授,他被很多喜欢他的人,戏称为‘罗圣’。
    我也想在此引用罗圣在毕业晚会上,给学生们的一场即兴演讲,来作为本期节目的收尾。
    罗老师说,抛弃原则获得的成功,将无法获得内心的平静。
    哪怕法律一时半会拿你没有办法,但这也绝非是走向成功的捷径,更是会注定在将来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    很多人都会以所谓的成功人士为榜样,对他们所说的话,奉为圭臬。
    然而,这个世界其实有很多所谓的成功人士,他们并不值得信任。
    为什么呢?
    纪伯伦说过,这世间有两种痛,一种是野心还没实现的痛苦,还有一种是野心成就后的无聊,很多人都困在两种痛苦里双向切换。
    成功,并不能替这些人免去内心的痛苦,这种所谓的成功,也绝不值得期待和追随。
    假如我们以成功人士作为人生榜样的话,你可能会遇见很多个张三,很多个因为侥幸逃脱了法律制裁,从而改变了人生命运轨迹的张三……
    也有智者言:人这一生至少有三件事是无法避免的:一个是苦难,一个是邪恶,还有一个是人生的终点。
    所以,愿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当下储存足够多美好的记忆,去对抗人生不期而至的苦楚;
    也愿我们在记忆中能够储存足够多的美善,能够与邪恶相对抗而不和它同流合污;
    更愿我们能够在记忆中有更多的美好,能让我们平静从容的走向人生的终点。
    2600多年前,当孔子绝粮于陈蔡,七天没有饭吃。
    外面有暴徒袭击,但孔子依然弦歌不断,依然给学生讲课,因为他要告诉他的学生,无论在什么情境下都应该临危不惧、泰然若处。
    他的大弟子子路走过来问老师:为什么我们会遭遇这种困境呢?
    孔子说:“君子固穷,小人穷斯滥矣”。
    意思是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,我们都有可能会遭受厄运,但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,小人穷斯滥矣,他们会随时改变原则;但君子会固守他的原则。
    如果世界接受不了我们的理想,这不是我们的问题,是世界的问题。不容然后见君子。
    1600多年后,当22岁的苏轼高中进士,他给主考官梅饶臣写了一封信,叫《上梅直讲书》,也引用了这个典故:
    不容然后见君子。
    他有大好的前途,春风得意,那时候的他,并不知道等待他的到底是什么。
    我时常想,如果苏轼能够提前预知他人生的终点,能够提前预知他所经历的一切,他是不是有勇气重来一遍。
    我真心祝福各位,能够找到内心的宁静,一生平安。”